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全县抚恤事业费13074.37万元,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费用334万元;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17700.9万元,其中,农村社会救济费7206.96万元,其他社会救济9904.05万元。
注:
(1)本文所列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公报中的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
(3)规模以上工业指标数据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4)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统计口径为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含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