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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屏南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八、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16元,比上年增长6.9%。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31元,增长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530元,增长5.9%。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305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882元,增长7.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978元,增长5.9%。

  年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126人(不含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905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8211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8605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699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2105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3701人,其中,参保职工17896人;参保城乡居民145805人。

  全年共有66人领取工伤保险金计477万元;303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计288.39万元。共有18372人次的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得到补偿,住院实际补偿额为9374万元,人均补偿额5102元,住院实际报销比例52.6%。

  全县共有敬老院9所,农村幸福院107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所,共有养老床位1343张。建立城市社区服务中心1个,城市社区服务站8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152个。

  全年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888人。其中,农村低保5745人;城市低保143人。合计支出低保金3182.64万元。

  共有特困供养对象760人,分散供养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标准分别为1137、1386、1635元/人月,集中供养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标准分别为2191、2789、3387元/人月。共发放特困供养金1333.59万元。

  九、教 育

  2022-2023学年全县共有普通中学11所,其中,完全中学4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高中阶段招生858人,在校生2431人,毕业生700人。初中阶段招生1898人,在校生5527人,毕业生1554人。特殊教育在校生7人。初中阶段学龄人口入学率为100%。

  小学19所,教学点14个。小学阶段招生1797人,在校生11056人,毕业生1944人。特殊教育在校生16人。小学阶段学龄人口入学率为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8.94%。

  幼儿园18所,其中民办幼儿园5所。入园幼儿1480人,在园幼儿4449人,离园幼儿1641人。幼儿适龄(3-5周岁)儿童入园率为98.67%。

  中等职业学校1所,招生487人,在校生1273人,毕业生249人。

  中学校舍建筑总面积196388.61平方米,体育运动场面积92232平方米。数字终端1803台、图书294825册。网络多媒体教室231间,固定资产总值61488.4万元。

  小学校舍建筑总面积104533.7平方米,体育运动场面积51923平方米,数字终端1890台,图书311616册。网络多媒体教室341间,固定资产总值 19017.6万元。

  幼儿园校舍建筑总面积555760.06平方米,幼儿户外活动场所26599.4平方米,图书47792册。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1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2个,广播电视台1个,塔仔岗电视转播台1个,数字电影院2家;全年共放映公益电影1824场次;共开展四平戏戏曲公益性惠民演出51场次。

  2022年,屏南畲族火凤凰习俗、端午习俗(月四节)两个项目被列入福建省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屏南“一盘雪”传统制作技艺、根雕(屏南)2个项目被列入宁德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75个。其中,县级医疗机构2家,精神病专科医院1家,卫生院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所,个体诊所27个,村卫生所123个,其他医疗机构(学校卫生室)8个。年末卫生机构病床位895张,比上年增加140张。

  全县拥有卫生技术人员904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322人,注册护士500人。乡村医生153人。全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43.49%。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

  在省级赛事中,获得3枚金牌、4枚银牌、4枚铜牌; 在市级赛事中,获得8枚金牌、13枚银牌、26枚铜牌。承办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屏南赛区)乒乓球比赛、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屏南赛区)大众跆拳道比赛等各类赛事活动。全年共举办14项全民健身体育活动。

  全年体育彩票销售1711.42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县创建“绿盈乡村”累计138个。其中,初级版99个;中级版30个;高级版9个。自然保护区面积9768.04公顷;湿地面积2035.64公顷;森林覆盖率73.05%。全年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13079亩,其中,人工更新造林面积12259亩。

  全年我县空气质量为二级标准,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PM10平均浓度为0.018mg/m³,PM2.5平均浓度为0.012mg/m³,SO2平均浓度为0.006mg/m³,NO2平均浓度为0.008mg/m³,CO平均浓度为0.8mg/m³,臭氧最大8小时平时浓度均值为88μg/m, 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饮用水达标率为100%。

  全年我县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381人次,排查企业和场所3947家次,排查发现一般隐患2529项,重大隐患4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整改一般隐患2527项,重大隐患4项。停产停业整改5家,约谈警示企业56家,行政处罚40起,收缴各类罚款18.23万元。全县未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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