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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2年临沂市罗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八、文化、旅游、卫生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全年提档升级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小广场66个,高标准建成沂州路城市书房、罗庄区图书馆友芳公益分馆。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200场次、公益电影放映1426场次,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300余场次,组织影院排映红色主题电影120场次。傅庄街道、傅庄街道幸福小镇社区和盛庄街道花埠圈社区分别获评临沂市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样板村,十里堡社区、贤孝庄村入选“山东省第三批景区化村庄”,国华电商直播产业新城入选首批山东省(临沂)网络视听产业基地,湖南崖社区入选“市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盛庄街道获评市级“十强商旅小镇”,十里堡乡村记忆博物馆被评为“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并入选临沂市“十佳民间博物馆”,十里堡乡村记忆博物馆、山东国华文创产业园入选临沂市非遗研学旅游基地。

  年末,全区共有卫生院8处(公立5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处(3处中心、3处站)、村卫生室307处、其他类别医疗机构128处、医疗床位1096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4627人,其中执业医师1224人、执业助理医师472人、乡村全科助理医师426人、执业护士2143人、乡医362人。

  九、行政审批、市场管理

  年末,全区共有市场主体10.5万户,增长4.7%;注册资本1596.7亿元,增长13.8%。新登记市场主体1.9万户,下降44.9%;新增注册资本258亿元,增长15.7%。办理股权质押登记175件,助企融资2.9亿元。

  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山东银凤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蓝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获评山东知名品牌,临沂市宏顺瓷业有限公司、山东蓝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获评山东优质品牌,山东效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评“好品山东”。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主持和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5项,主持和参与制修订团体标准4项,主持制定市级地方标准1项。山东金马汽车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通过2021年度市专利导航项目验收,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盛农业药械有限责任公司列入2022年市专利导航项目。

  全年授权专利1342件、同比增长14.7%。其中,发明专利119件、同比增长101.7%,实用新型专利985件、同比增长20%,外观设计专利238件、同比下降17.9%。国内有效注册商标22643件,同比增长15.9%。

  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

  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7,同比改善6.5%;优良天数265天,同比增加27天。PM2.5、PM10、SO2、NO2、CO、O3浓度分别同比改善9.3%、13%、8.3%、8.8%、0%、-4.2%。5个市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为7.27%。

  通达南路取直工程开工建设,沂河路高架实现全线通车,打通兴盛路、双月园北路西段、湖东二路北段等8条断头路,完成双月园路、祝丘路、文化南路等6条道路的提升改造。双月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百花湖公园实现开园,新建口袋公园25处。新建污水管网22.8公里,新增供热管网24.2公里,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1.5公里,新建燃气管道25.1公里,天然气全年供应量达到4.6亿立方米。改造老旧小区7个、19.03万平方米、1722户居民。

  建成区绿化率41.17%,绿化覆盖率45.7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9.41平方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8.16%。

  十一、居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

  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27元,增长5.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393元,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61元,增长6.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34,比上年缩小0.05。全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495元,下降0.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812元,下降2.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322元,增长3.8%。

  全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643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38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27人。组织各类培训7874人,其中技能培训3177人次、创业培训1042人、公益性岗位培训3655人次。全年累计发放各项就业扶持资金约1亿元。其中,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950万元,直接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约1830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507万元,实现就业3567人。全年举办招聘会29场,服务用工企业964家次,提供岗位5464个。仲裁院共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096起,结案率100%,涉及劳动者1111余人,涉案金额1910万元;劳动监察大队共立案查处各类投诉案件689起,结案率100%,涉及劳动者897人,涉案金额343.31万元。

  社会保障不断加强。全区共收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8.96亿元,企业养老、机关养老、居民养老、被征地农民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8万人、1.1万人、25.1万人、31.5万人、7.3万人、7.4万人,分别收缴保险6.5亿元、1.9亿元、4400万元、1311.9万元、1823万元、2889.4万元。共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9.24亿元,企业养老、机关养老、居民养老、被征地农民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分别发放待遇4.8亿元、2.2亿元、1.8亿元、1298.5万元、2195.5万元、1392.2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3.2万人,征缴保险49940.7万元。其中,居民医疗参保人数46.1万人,征缴保险15604.6万元;职工医疗参保人数7.1万人,征缴保险34336.1万元。

  全年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1278.8万元。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17户、350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6.1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519户、1795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252.7万元。全年发放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1224.6万元。其中,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标至每人每月868元,全年累计发放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6.3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标至每人每月868元,全年累计发放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1218.3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提高至每人每月1694元,重点困境儿童生活费提高至每人每月1186元,共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68.4万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11.6万元。事实无人抚养生活费提高至每人每月1694元,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生活费257.5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15.5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7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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