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市内河水路货物运输量完成2631.1万吨,货物周转量完成59.73亿吨公里;沿海货物运输完成103.7万吨,货物周转量12.59亿吨公里。
吉安站全年发送旅客264.6万人,到达旅客269.7万人,到达货物423.7万吨;吉安西站全年发送旅客发送118.9万人,到达旅客119.26万人。
年末全市境内公路通车里程为3.0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63公里。年末全市机动车保有量90.53万辆,其中汽车类保有量达到61.35万辆,增长6.3%;私人汽车类保有量56.15万辆,增长8.5%。
全年实现邮政业务总量16.56亿元,增长27.7%;全市快递业务量9679.89万件,增长56.3%;实现快递业务收入8.56亿元,增长37.4%。
全年实现电信业务总量36.1亿元,增长30.3%;年末全市固定电话用户数37.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数421.4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用户数160.3万户。
八、旅游和金融业
全年全市累计接待游客10997.24万人次,增长25.7%,实现旅游总收入1075.56亿元,增长37.2%。
全年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50.00亿元,增长6.2%。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841.49亿元,增长11.0%;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3040.68亿元,增长16.5%。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普通高等教育院校1所(井冈山大学),招生5892人,在校生37779人,毕业生4049人。高等职业学校院校1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4143人,在校生9552人,毕业生2519人。中等职业学校30所,招生17276人,在校生42699人,毕业生8985人。普通高中56所,招生43690人,在校生119905人,毕业生33365人。普通初中274所,招生80854人,在校生247114人,毕业生79098人。普通小学635所,招生67014人,在校生458420人,毕业生81238人。幼儿园2191所,招生64528人,在园学生178168人,毕业生数70024人。特殊教育(不含随班就读)学校10所,招生789人,在校生1659人,毕业生数1004人。
全年全市发明专利授权量414件,增长69.7%,PCT申请量累计8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303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91件,增长1.03%。
十、文化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国有文艺院团11家,文化馆15家,美术馆5家,公共图书馆15个,文博馆19家。县广播电视台11个,电视发射台(站)28座。
全年全市在省级青少年比赛中达优141人,一级运动员发展人数6人,二级运动员发展人数83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442.5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4.47万人。全市城镇化率为53.41%,比上年提高1.06个百分点。全年全市出生人口4.25万人,出生率为9.55‰;死亡人口3.34万人,死亡率为7.52‰;自然增长率为2.03‰。
全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98元,增长1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880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9.0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8.4平方米。
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8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8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0.6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6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4%。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7.45万人,其中省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5.24万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人数4.78万人,创业培训人数1.96万人。
共有83.89万人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6.66万人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25.80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5.24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59.45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46.83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41.15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年末全市拥有养老机构数249个,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5252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85128人。
十二、生态环境
年末全市拥有13个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市本级当年审批的建设项目环保投资总额4.29亿元。全市37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Ш类标准,水质优良率100%,13个赣江干流断面全部达到Ⅱ类,国控断面排名全省第一,省控断面排名全省第二。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按年度均值评价为二级,环境空气优良率98.1%;全市酸雨监测设2个点,全年酸雨(pH值≤5.6)频率为77.6%,pH年均值为5.21;全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设56个监测点,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5.5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质量为好;全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设115个监测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4.7分贝,区域声环境昼间质量为较好。
说明:
1.本公报部分指标数据系有关部门(行业)提供。
2.本公报发布的数据为年度快报初步统计数。
3.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公报数与年鉴数不一致时,以年鉴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