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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卫生。截止2022年底,区属医疗机构共有242个。其中二级综合医院1个(芜湖市鸠江区医院);一级综合医院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8个;村卫生室74个;门诊部24个;企事业单位医务室11个;诊所80个,拥有床位919张。全区共有注册医师743人(其中公卫医师35人,全科医师160人),护士1080人。

  截止2022年12月,全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503975份,建档率93.24%;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77900人,健康管理率100%;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人数56900人(管理任务数56900人),其中规范管理人数34686人,规范管理率60.92%;Ⅱ型糖尿病患者20100人(管理任务数20100人),其中规范管理人数12965人,规范管理率64.44%;共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471人,检出率为4.84‰;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完成49378人,覆盖率63.39%;3岁以下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完成9282人,覆盖率78.73%;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达100%。

  计生。截止2022年9月底,全区统计年度共出生2713人,出生率5.11‰,自然增长率1.14‰,政策符合率99.93%,出生人口性别比112.12,全区已婚育龄妇女95581人。

  九、城市建设和管理

  城市建设。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并验收,全年实施县道升级改造项目2个计7.84公里、建制村通双车道项目2个计2.581公里、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项目30个共22.54公里,其中白茆镇7个项目共6.043公里;沈巷镇14个项目共17.597公里;汤沟镇11个项目共6.431公里;二坝镇2个项目共2.89公里;全区保障性住房累计发放补贴125.14万元,改造危房109户,发放补助资金282万元。 “大绿化”项目完成总绿化面积约40.6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化面积约36万平方米,绿化提升面积约4.6万平方米,绿道建设长约2公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个(湾里:石城小区、银湖小区、通达大厦;清水:竹秀小区),总建筑面积20.96万平方米,涉及2132户,总投资8384万元。

  城市管理。统筹完成39个项目1920余户近22万㎡的房屋年代认定工作,顺利完成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区创建等保障任务。建立“行走鸠江”“马路办公”等机制,解决民生实事。常态化开展城市管理“区长上路”,完成两条背街巷提升等10件城管小事,免费为92处烤鸭摊点铺设防油地垫,建成10座景观式遮阳(雨)棚,在全市建成首座人民城市驿站(全年完成4座)。深入推进打造“最干净城市”,统筹实施“七大”专项行动,完成打造“十个最干净”工作目标,2022年全市累计开展干净指数测评7次,我区7次测评总分613.37分排名全市5区第二。四褐山街道、官陡街道入选2022年全市“最干净街道”名单(全市共七个)。 开展违法建设整治专项行动,全年累计拆除违法建设308处31821.76平米。在集贸市场、公园广场、交通场站等重点地段施划非机动车停车区域2678处,组织开展非机动车整治177次,清理违规种菜近7000㎡,拆除违规广告店招691处,联合多部门开展“消音行动”“零点行动”69余次。充分挖掘城市碎片空间,改造闲置土地、道路节点、街头转角和现有绿地,构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15分钟城市生活休闲圈,新增、提升绿化面积40.6万㎡,共建成口袋公园4个。依托智慧环卫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智慧环卫。2022年在“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工程申报项目中成功申报了应用示范点。

  十、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2022年末全区常住人口55.6万人。

  人民生活。据抽样调查,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478元,增长6.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746元,增长5.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55元,增长7.1%。

  十一、就业、社会及医疗保障、社会福利和残疾人事业

  就业和社会保障。2022年,组织开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155期,培训人员5919人,拨付培训补贴资金365.72万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086万元,兑付创业扶持资金753.88万元。全年共举办各类招聘会190场,参加企业3117家次,提供招聘岗位12.2万个次,现场达成意向人数4933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963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6966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81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2022年全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4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7.6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0.1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9.7万人。鸠江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6.83万,第三代社保卡发卡量达28.77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有39.7万人参保,居民参保率96.7%。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610元,人均缴费标准32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已达到72.2%,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2022年1-12月,居民医保享受报销补偿22.5万人次,报销补偿金额3.3亿元。

  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已将我区参保居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60.3%。1-12月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补偿2.8万人次,报销补偿金额6475.9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及时报销”的目标。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认真落实梯度救助办法,在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设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窗口,及时在医保信息系统上更新维护低保、特困人员和监测对象身份标识,确保重点救助对象能在第一时间享受医疗机构“一站式”直接救助。全年共救助268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956.6万元,其中窗口受理698人次计486.2万元。

  社会福利和社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救助供养范围。2022年末,全区脱贫攻坚监测对象126户296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65人,特困供养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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