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江西省)抚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年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51家,较上年增长32.1%;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26家,高新技术企业达427家;获批2022年度瞪羚(潜在)企业18家,其中瞪羚企业11家,潜在瞪羚企业7家。抚州市才乡众创空间、金源财富众创空间获批省级众创空间。

  全年专利授权总量4381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390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96件。年末全市共有产品质量检测机构30家,其中国家级检测中心1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11家。

  十一、文化和卫生健康

  年末共有国有艺术表演团体137个,文化馆11个(含分馆),公共图书馆12个(含分馆),电视台数11座。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99%,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100%。

  年末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2677个。其中,医院10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499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3个,其他机构11个。卫生技术人员2466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176人,注册护士11303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2037张,其中,医院床位数16467张。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口3.6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84万人。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33元,比上年增长6.0%,高于全省增长0.1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60元,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36元,增长6.8%。城乡居民收入比2.02:1,比上年缩小0.04。全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539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769元,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886元,增长8.6%。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7.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9.5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5%。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7.99万人,增长4.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47.07万人,下降2.1%。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2.64万人,与上年持平。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9.43万人,增长0.04%。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2.96万人,增长7.3%。

  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7.4亿元,其中:向城镇低保户发放低保金1.28亿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6.12亿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5.04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08万人。年末全市共有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机构204个,床位数1.44万张,收养人数8738人。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总数290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28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0.8亿元。

  全市深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十大行动,完成棚户区改造2814套、老旧小区改造267个,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276套。39个村落被列入全国第六批传统村落名录,数量为全国之最。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协同推进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农村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资溪入选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黎川被命名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十三、环境、资源和应急管理

  全年市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7.7%。优良天数比例为94.0%,比上年下降4.4个百分点。全市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9.22万亩,森林抚育70万亩,退化林修复20.12万亩。森林覆盖率提升至67.2%。年末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23处,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6处、市县级16处。

  全年平均降水量1589.3毫米,较常年偏少14.7%。平均气温18.9℃,较常年偏高3.3%。平均日照时数1789.3小时,较常年偏多15.2%。

  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09.35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4%;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2%。

  全年安全生产事故48起,其中,道路运输业事故39起,工矿商贸事故9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39人,其中,道路运输业事故死亡27人,工矿商贸事故死亡12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餐饮业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按2020年价格计算。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报告、公报、规划等总结类或文件类信息,本站展示并非全部都完整,为了您更加全面、更有实效的查询学习,建议您到相关地区政府官网浏览或下载完整版本;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tjgongbao/huadong/6421.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