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对外经济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值221.21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其中,出口值216.56亿元,增长18.9%。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0.46亿美元,增长46.3%。利用省外项目资金实际进资739.65亿元,增长8.7%。
八、金融和保险业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794.1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7.05亿元,增长13.1%。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108.54亿元,增加170.61亿元,增长18.2%。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592.41亿元,增加225.16亿元,增长16.5%。其中,短期贷款407.77亿元,增加61.23亿元,增长17.7%;中长期贷款1058.86亿元,增加144.83亿元,增长15.8%。
全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37.08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3.93亿元,增长10.5%;寿险保费收入23.14亿元,增长10.3%。累计赔付支出12.96亿元,比上年增长5.5%。其中,财险8.76亿元,增长5.7%;寿险4.2亿元,增长5.1%。
九、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278元,比上年增长4.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79元,增长6.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144元,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717元,增长7.0%。城乡居民收入比1.86,比上年缩小0.04。全市城乡居民消费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3.7%、36.7%。
全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17亿元,直接扶持创业3878人,带动就业2.11万人。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8万人,增长4.91%。其中,参保职工40.6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20.97万人。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6.83万人,市本级7.83万人。向城市低保户发放低保金1.79亿元,月人均补差530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2.6亿元,月人均补差400元。城市棚户区完成改造2718户。
年末共有养老服务机构52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6所,民办养老机构26所。养老机构床位数共1047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40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床位6802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3670张。临时救济困难户20800人次。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0.87亿元。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21321人,在校生63799人,毕业生15851人;普通高中招生14405人,在校生40846人,毕业生12893人;普通初中招生24431人,在校生74147人,毕业生25983人;普通小学招生21135人,在校生144451人,毕业生24549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6514人,在校生22010人,毕业生8878人。特殊教育在校生1687人,幼儿园在园幼儿60882人。
全年专利授权1985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94件,比上年增长50.8%。年末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017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5.65件,比上年增加1.40件。
十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共有艺术表演团体4个(其中国有2个,民营2个),文化馆6个,公共图书馆6个,博物馆8个,广播电台4座,电视台6座。有线电视用户84108户。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9%;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00%。
全年共接待国内旅游人数4312.15万人次,比上年下降25.2%;国内旅游收入364.67亿元,下降18.5%。
年末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79个(含村卫生所、诊所、防保站)。其中,医院、卫生院8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6个,疾病防治所(所、站)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5个,卫生监督检验所6个。卫生技术人员15007人(含村卫生所、诊所、防保站)。其中,执业医师4433人,执业助理医师856人,注册护士7153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12928张。
年末共有青少年俱乐部19个,晨晚练健身活动点117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756个。全年参加健身活动人数达180万人次。
十二、资源、环境与应急管理
全市平均降水量1748.4毫米,比多年均值增长10.5%。年末全市8座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1.1092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3%。
年末共有环保机构9个。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超二级。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502.28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7.6%;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增长2.5%。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8起,死亡18人。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5起,死亡6人;道路交通发生各类事故33起,死亡12人。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降低67.9%。
注释: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5.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房地产。
6.电信业务总量按2021年不变价格计算。
7.从2016年起进出口数据改用人民币计价。
8.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数据从2022年7月起改用国家商务部统计口径数据。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物价、城乡居民收入和支出、部分农业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萍乡调查队;利用外资和省外资金数据来自市商务局;铁路客货运输量来自南昌铁路局宜春车务段;公路总里程、公路客货运输量、周转量数据来自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民用汽车保有量来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邮政电信业务总量数据来自省统计局;移动电话用户、固定电话用户和互联网用户数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和江西省广播电视网络传播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存贷款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萍乡中心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市银保监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和高校;科技数据来自市科技局;专利数据来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艺术表演团体、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广播、电视数据来自市文广新旅局;卫生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数据来自市体育局;城镇新增就业、社会保险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低保、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数据来自市民政局;保障性住房数据来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造林、森林覆盖率数据来自市林业局;空气和地表水质量、污染物排放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降水量数据来自市水利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应急管理局;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