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1万人、6.3万人和5.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0.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1.2万人,续保32.3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658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4216人。
注:
[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单位)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单位)和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