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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202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区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11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2984人,中级以上职称2533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009人。

  八、文化、卫生、教育和体育

  清江浦区成功入选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激励支持地方名单,创成省级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御码头入选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御码头运河文化旅游中心、清江浦景区创成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御码头运河文化中心列入省文旅厅重大文旅项目;淮印时光文创园创成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全年新增“三上”文化企业20家,向上争取各类资金近1000万元;建成赛珍珠声音博物馆,新建4个24小时翔宇书房,总数达29个;成功培育省级优秀群文团队3个,创成省级最美文化空间3个,依托基层文化阵地相继举办百场演出进社区、周末大舞台、送戏下乡等惠民活动3400场次;创立“文物会说话 扫码听故事”文化品牌,创作并推出《百枚印章雕刻百里画廊》《百米长卷画说百里画廊》《井娃的传说》等非遗作品;成功举办“非遗线下购物节”、“水韵江苏·这里夜最美”现场发布会和“中国(淮安)大运河文化带城市非遗展”三大省市重大品牌活动。

  2022年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272个。其中:医院2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49个。区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分别为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所。医院中,公立医院7个,民营医院16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6个,二级医院5个,一级医院12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4个,100~199张床位医院2个,200~499张床位医院1个,500~799张床位医院3个,800张床位及以上医院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门诊部5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5个,乡镇卫生院4个,诊所、卫生所及医务室112个,村卫生室38个。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含6个市直医院)床位5941张,每千人口床位数10.42张,其中:医院5271张(占8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70张(占11.0%)。全区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89.0%,民营医院床位占11.0%。

  全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1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04人(不含辖区内市直医院)。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68‰,婴儿死亡率1.79‰,出生缺陷发生率为27.11‰(含市直医院),累计为1183名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任务完成率107.5%,全年产前筛查3293人,产前筛查率99.0%。

  2022年全区范围内(含市直学校)共有中小学及幼儿园113所,其中幼儿园62所、小学21所、初级中学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高级中学6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园)学生数115086人,其中学前幼儿18906人、小学学生54786人、初中学生24858人、高中学生16336人、特殊教育200人;专任教师8428人,其中学前1443人、小学3432人、初中2099人、高中1401人、特殊教育53人。

  清江浦区运动队参加省二十届运动会共获6金、12银、14铜。创成2所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所市少儿趣味田径项目特色学校。全年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20场、体育项目培训33场、群众性体育活动166场,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建成清河桥体育公园和延安路高架东、里运河东等四条共15公里健身步道,更新安装70套健身路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4.2平方米,当年新增统计面积超过80万平方米。

  九、环境保护

  2022年全区PM2.5浓度34.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0.8%,比上年降低1.1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各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水体标准,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100%;2022年期末危废库存量112.02吨。

  十、人口、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

  2022年全区户籍总人口为59.43万人,其中男性29.31万人,占总人数的49.3%,女性30.12万人,占总人数的50.7%,总人口性别比97.31(以女性为100)。全年出生人口3534人(公安数),出生率为5.95‰;死亡人口4083人(公安数),死亡率为6.87‰。

  年末常住人口58.97万人,比上年增加0.7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54.0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91.7%。常住人口出生率5.80‰,死亡率6.14‰。

  2022年全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8.48万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3.7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6.75万人。全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35元,企业职工退休人员月平均工资2236元。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3.42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9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3.51万人。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8.3% 、70.7%,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以上。

  全区城乡低保兜底保障有力,年末共有城乡低保2122户3928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811.89万元。全年救助临时困难家庭391户,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203.58万元。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养老机构17家,机构养老床位135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994张。

  2022年实现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788元,比上年增长4.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512元,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71元,增长6.8%。实现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691元,比上年增长4.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417元,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340元,增长6.9%。

  注:1.公报中部分指标数据为快报数,最终数据以《清江浦统计年鉴-2022》公布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别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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