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拥有公共图书馆7个,文化馆7个,美术馆2个。版权示范园区(基地)4家(国家级1家、省级3家),省级版权示范单位10家,国家级版权交易中心1家。现有市级以上非遗项目489个,其中国家级12个、省级59个。国有文物收藏单位33家,可移动文物6.5万件(套)、共17万件。世界文化遗产3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15处、省级105处、市级120处。博物馆48家,其中非国有博物馆39家、藏品63万件。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5.05万场次。
档案工作平稳推进。档案馆8个,馆藏档案资料总量216.2万卷(件),馆藏资料134279册,照片档案、音像档案30974张(盘),提供查档服务13154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32594件次。
卫生健康有效保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716家,其中医院105家、乡镇卫生院6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177家、村卫生室2985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防疫站)8家、妇幼保健院7家、其他医疗机构1367家。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36208张,每千人拥有卫生床位数6.66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4377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6814人,注册护士19689人。
体育事业全面推进。在山东省第25届运动会上夺得56枚金牌、40枚银牌、62枚铜牌,位列金牌榜和总分榜第七位。泰山国际登山比赛暨全国全民健身登泰山徒步行活动获评“2022中国体育旅游十佳精品赛事”,泰山国际马拉松获评“2022中国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宁阳蟋蟀世界杯获评“中华体育文化优秀民俗民间项目”。成功取得2024巴黎奥运会和残奥会跆拳道项目洲际资格赛承办权。全年销售体育彩票8.43亿元。
十、城乡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山口净水厂通水试运行,新增日供水能力5万立方米;西部热源项目整机点火启动,新增供热保障能力1000万平方米。完成城燃企业储气能力3420万立方米。新增城市地下缆线管廊6.4公里,新增海绵城市面积8.1平方公里。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6个,新开工棚改项目2个、1072套;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82个、554.5万平方米。排查污水管网498.5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网63.54公里。对泰城45条道路排水管网进行清淤,清理雨水口1.6万余座,疏通雨水支管1.1万余米,检查井清淤2700座。
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新进展。完成城市(县城)392万平方米、农村10.2万户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全市62个建制镇全部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10万吨/日,配套管网500余公里。完成大汶口镇等2镇5村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规划编制工作,13个民居被列入省级传统民居保护利用试点。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市空气质量微观站229个。PM10、PM2.5、SO2和NO2浓度分别为67μg/m³、39μg/m³、10μg/m³和25μg/m³,分别比上年改善11.8%、7.1%、16.7%和13.8%,空气优良天数254天。大汶河、东平湖COD均值分别为16.0mg/L、12.3mg/L,氨氮均值分别为0.065mg/L、0.18mg/L。427个农村环境整治任务、597个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11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均已全部完工并完成市级验收。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其他行业等行业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9起,死亡63人。
减灾救灾稳步推进。下拨各类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89万元,救助群众11202人。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累计赔付结案304件,赔付金额1594.11万元。
十二、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60元,比上年增长5.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435元,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49元,增长6.3%。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村居民为1)由上年的1.92缩小至1.88。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193元,下降0.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101元,下降2.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404元,增长3.0%。恩格尔系数为25.5%。
社会保障持续增强。年末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57.0万人、274.0万人、72.6万人、94.7万人,分别收缴保险费101.3亿元、24.2亿元、3.65亿元、3.55亿元。分别发放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金162.7亿元、0.9亿元、4.0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19.1万人,其中职工医疗保险116.0万人、居民医疗保险403.1万人。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1.1亿元,支出49.4亿元;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9.0亿元,支出37.6亿元。
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能力增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71元、660元。城乡特困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20元、962元;完全失能、部分失能、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护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78元、339元、201元。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142元、1706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每月1198元。全市新建护理型养老机构17个,新增护理型床位3340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20396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4068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9%;完成敬老院改造提升26处。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影响,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按照GDP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1年,我市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2996.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