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民生活。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080元,比上年增长3.9%。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626元,增长3.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30元,增长5.7%。从全体居民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31913元,增长3.2%;人均经营净收入10385元,增长4.4%;人均财产净收入7482元,增长3.1%;人均转移净收入8300元,增长7.1%。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371元,增长5.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061元,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364元,增长6.5%。
年末全市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60.0辆;拥有计算机69.4台;拥有移动电话239.4部;拥有彩色电视机172.4台、电冰箱98.0台、洗衣机92.3台、空调163.7台、热水器100.5台。
指 标 |
全体居民 |
城镇居民 |
农村居民 |
|||
绝对数(元) |
增长(%) |
绝对数(元) |
增长(%) |
绝对数(元) |
增长(%) |
|
可支配收入 |
58080 |
3.9 |
69626 |
3.3 |
35630 |
5.7 |
一、工资性收入 |
31913 |
3.2 |
37815 |
2.6 |
20437 |
4.8 |
二、经营净收入 |
10385 |
4.4 |
10859 |
3.4 |
9464 |
6.7 |
三、财产净收入 |
7482 |
3.1 |
10566 |
2.5 |
1486 |
7.9 |
四、转移净收入 |
8300 |
7.1 |
10386 |
6.9 |
4243 |
7.1 |
生活消费支出 |
38371 |
5.2 |
45061 |
4.7 |
25364 |
6.5 |
表5 2022年居民人均收入主要指标
社会福利。年末全市拥有各类社会福利单位196个,社会福利床位数35545张,收养各类人员1.19万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为55%。共有低保对象4.19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93亿元。社区服务功能日益完善,全市拥有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52个、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715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站)2023个、社会捐赠接收站点和慈善超市51个。
全市社会组织7106家,其中,社会团体226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817家,基金会23家。全年发行各类福利彩票 14.5亿元(含义乌),比上年减少0.18亿元,筹集公益金4.34亿元。全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对象44127人,发放抚恤补助31706.43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0089.50万元,发放困难补助经费42.08万元,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5152.69万元。
社会保障。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87.3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34.7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31.6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9.03万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数20.91万人。正常缴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3614元每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提高到人均358元每月。
医疗保障。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19.81万人,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0.0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09.80万人。
十二、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全
资源能源。年末全市有多普勒雷达站1个,风廓线雷达站2个、激光气溶胶雷达1部、毫米波云雷达1部,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473个。全年平均降水量1331.6毫米(折合降水总量145.70亿立方米)。城市用水普及率100%,城市燃气普及率10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68平方米。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比上年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2%。其中,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下降4.2%。
生态文明。全市47个干流地表水断面和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100%达标,市界出境断面考核结果为优秀,治水工作再获全省治水最高奖项“大禹鼎”金鼎。金华市区PM2.5平均浓度27微克每立方米,AQI优良率89.3%,两项指标全省排名均同比提升1位,全市6项主要空气质量指标连续4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成功创建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成功创成全省首批“无废城市”,入选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名单。金华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兰溪市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现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全覆盖。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得分88.38分,居全省第3位。
全市城市污水排放量45446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9.0%,城市污水处理量为44422万立方米,增长9.3%,城市污水处理率97.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市新创建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村40个,垃圾分类优秀村90%以上;创建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2个、创建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乡镇12个、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589个、特色精品村53个、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带2条;争取省第十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7个,启动建设未来乡村42个,创建现代化和美乡村示范村320个。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建成绿道162.36公里;建设改造城镇污水管网164公里;完成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460个;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4个,2个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00个,农污标准化运维设施200个;完成燃气管道更新改造98公里;创建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10个;全市新增公园绿地68.28公顷。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全市建成省级海绵城市示范性项目9个。
安全生产。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8起,死亡75人,其中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6起、死亡49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全市总量的75%和65.3%。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户籍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
(3)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
(5)保险数据来源于市金融办,邮政及快递相关数据来源于邮政管理局,电信数据来源于三大运营商;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