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其他社会事业
全年全市平均降水量为1579.2毫米(折合降水总量190.9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06.2亿立方米。
全市已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3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8个;自然保护区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个。
全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有158天,达到二级标准的有189天。全年市区PM2.5年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4%;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5.1%。全市地表水市控及市控以上站位77个,水质达到Ⅰ至Ⅲ类的站位61个,达到功能区水质目标的站位68个。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55.0分贝;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67.2分贝。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总量同比增长0.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3.7%。其中,八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同比增长0.7%,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上升3.5%。规模以上工业中,八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下降2.8%,按可比价格计算占16.4%,占比降低1.4个百分点。
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9起、死亡90人,与前三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26.5%和31.1%。其中,道路运输(含高速)发生事故65起、死亡54人,与前三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25%和29.9%;工矿商贸发生事故43起、死亡31人,与前三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23.7%和33.6%;水上交通发生事故1起、死亡5人,与前三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66.7%和持平。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4.货物进出口等数据来自温州海关。
5.实际使用外资采用商务部统计口径。
6.电信业务总量按2021年不变价计算。
7.邮政业务总量按2020年不变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