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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计生。截止2021年9月全区统计年度共出生3631人,数量政策符合率98.65%,政策符合率98.04%,出生人口性别比111.23,综合节育率90.93%,全区已婚育龄妇女9.42万。

  九、城市建设和管理

  城市建设。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并验收,全年实施县道升级改造项目1个计0.65公里、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项目34个共22.642公里,其中白茆镇9个项目共7.518公里;沈巷镇9个项目共5.239公里;汤沟镇11个项目共6.765公里;二坝镇5个项目共3.12公里;全区保障性住房累计发放补贴77万元,改造危房77户,发放补助资金120.4万元。“大绿化”项目完成总绿化面积约39.3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化面积约23.5万平方米,绿化提升面积约15.8万平方米,绿道建设长约1公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个(湾里:芜轴小区、芜潜宿舍;四褐山:山上大楼),总建筑面积4.26万平方米,涉及779户,总投资1500万元。

  城市管理。以“让城市更干净、更有序、更安全”为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品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切实加大城市管理考评力度,定期开展城市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等专项考核。全面做好重大活动市容保障,顺利拆除了“老芜屯路”旧货市场,依法取缔了这一存在多年的市容顽疾,消除了安全隐患。在市规划博物馆、市委党校、高速出入口等重要交通节点设置大型绿雕10处;在赤铸山路、涌金路等重要道路沿线栽植蔷薇、黄信等有色植物3000多米。严厉打击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全年拆除违法建设100处,共计7265.87平方米。加大投入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日常工作中,基本消除露天烧烤、散煤燃烧等现象;督促餐饮经营户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建立清洗台账。加大渣土管理力度,强化日常检查,全年出动执法人员约2800人次,检查在建工地900余次、回填点300余次,对境内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定期上门进行安全生产和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办案,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08件、罚款共计250290元。推进城市道路深度保洁,开展环境卫生“路见本色”行动,主次道路路面清洁,绿化带“减负”明显,累计清理落叶、杂物900余吨。全面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对发现违法违规广告店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拆除”,今年共拆除违法违规广告店招300余处。

  十、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2021年末全区常住人口54.3万人。

  人民生活。据抽样调查,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831元,增长9.9%。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002元,增长9.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91元,增长11.3%。

  十一、就业、社会及医疗保障、社会福利和残疾人事业

  就业和社会保障。全年组织开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199期,培训人员5714人,拨付培训补贴资金527.02万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232万元,上缴创业扶持专项资金514万元,兑现并落实各类补贴资金1038.4万元。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84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607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792人,帮助企业介绍用工数152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29%。

  2021年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达12.47万人,6.81万人,6.8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0.2万人。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有39.7万人参保,居民参保率96.7%。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580元,人均缴费标准28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已达到72.2%,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2021年1-12月,居民医保享受报销补偿23.7万人次,报销补偿金额3.43亿元。

  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已将我区参保居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60.3%。1-12月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补偿1.8万人次,报销补偿金额4532.4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及时报销”的目标。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全力资助困难群众,区政府明确全额资助“低保对象”、“三无人员”参保,50%资助“重点优抚对象”、“重症残疾”等其他困难人员,区级财政资助总额达456.6万元涉及22388人,比上年增加49.6万元。积极实施医疗救助,全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累计7483人次共2567.9万元,其中:窗口受理1726人次计1149.96万元,“一站式”救助5757人次计1417.92万元;门诊救助446人次计272.5万元,住院救助7037人次计2295.37万元,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社会福利和社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依靠就业、产业帮扶已稳定脱贫,且减退期满的低保对象,稳步有序退出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出台《中共鸠江区委办公室 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办〔2021〕25号),明确发展目标,厘清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为支撑、急难社会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综合救助体系。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督查,重点对文本规范、审核确认流程等进行监督管理。提升特困供养服务水平,对经评估为失能、半失能人员,分别按照200元/月、130元/月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在鸠江区医院设立特困供养护理区,为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护理服务。2021年享受低保待遇103858人次7777.313万元;特困供养对象1826人,其中集中供养291人,分散供养1537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178.952万元;临时救助543人次139.1994万元;重大传染病救助162人次9.96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739人次85.46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7343人次584.058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5599人次532.5057万元。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共计188130人次1028.6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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