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8.81万人,比去年减少1.31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9.76万人,比去年减少0.1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0万人,比上年减少0.16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60万人,比去年减少0.11万人。
年末全县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机构43个,与去年同期增加2个;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机构床位4890张,比去年增加411张。
十二、资源、环境
全县森林面积5.78万公顷,比去年减少0.41万公顷;自然保护区面积0.32万公顷,比去年减少0.31万公顷;污水处理率9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9.97%,比上年增加7.04个百分点。
初步核算,全年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145.71万吨标准煤,增长4.6%,单位GDP能耗0.355吨标准煤/万元,下降3.6%。全年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946.3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365.9吨,烟(粉)尘排放量800.2吨, 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5.9%。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及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