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
苏州跻身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建成海绵城市面积41.97平方公里。桐泾路北延工程隧道双线贯通,苏城大道、中环北线建成通车。轨道交通5号线开通运营,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S1线等重大工程稳步推进。获评全国首批“千兆城市”,光纤宽带覆盖用户654.29万户,城域网出口带宽15.5T。累计建成5G基站达27166个。全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点6089个、累计投入车辆16.7万辆。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1685.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0.6%,其中工业用电量1271.5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9.6亿千瓦时,分别比上年增长8.6%和12.4%。全市拥有区域供水厂21座,总供水能力752.5万吨/日,其中市区供水能力365万吨/日。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43.4万吨/日。全市管道天然气供气总量42.8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5.9%;家庭天然气用户333.6万户,比上年增长8.5%。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区PM2.5年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5.2%;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5.5%,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全市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86.7%,与上年持平;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92.5%,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在全省“263”专项行动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连续四年名列第一。全市新增及改造绿地面积300万平方米。年末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4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7%,林木覆盖率达20.5%,自然湿地保护率达70.4%。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定一督”小区实现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推动工业污染深度减排,全年累计排定实施VOCs治理项目1322家,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23家。
全面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42.2%和27.9%。
注释:
[1]本公报中2021年统计数据为快报数。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由于统计口径调整,2021年公路客运量、公路旅客周转量、水路货运量、水路货物周转量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速。
[5]数据来源:本公报中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独角兽企业、“科贷通”等数据来自市科技局;智改数转、专精特新“小巨人”等数据来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动车保有量、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低保、社会服务数据来自市民政局;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人才总量等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海绵城市面积、管道天然气数据来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绿地面积、林木覆盖率、自然湿地保护率数据来自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公共自行车数据来自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供水、生活污水处理数据来自市水务局;现代农业园区、蔬菜基地、美丽生态牧场、绿色优质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村均集体可支配收入数据来自市农业农村局;进出口数据来自苏州海关;外资、外经数据来自市商务局;文化、旅游、文物保护数据来自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医疗数据来自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知识产权数据来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数据来自市体育局;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等数据来自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货币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保险数据来自苏州银保监分局;轨道交通数据来自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有轨电车数据来自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数据来自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站;邮政快递数据来自市邮政管理局;用电数据来自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数据来自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市场主体数据来自市行政审批局;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数据来自市应急管理局;光纤宽带、5G基站等数据来自江苏省苏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