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未经特殊说明,本文“增长”“下降”均为同比口径。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冲击新目标、绿色低碳情况来自区发改局;“智改数转”专项行动情况来自区工信局;水产品数据来自区海洋发展局;市场主体情况来自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就业形势、养老保险等数据来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数据来自区医疗保障局;对外贸易数据来自区商务局;交通基础设施数据来自区交通运输局;邮政数据来自区邮政公司;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区公安分局;文化、旅游等数据来自区文化和旅游局;财政数据来自区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区人民银行、区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科技数据来自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教育、体育数据来自区教体局;卫生、人口出生率、死亡率等数据来自区卫健局;城市建设数据来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数据来自区生态环境分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区应急管理局;社会福利数据来自区民政局;价格指数、粮食、畜牧总产量、城乡收支等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文登调查队;脱贫数据来自区乡村振兴局;社会信用数据来自区社会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