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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海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情况

指标名称

总量(亿元)

比年初增加(亿元)

增速(%)

各项存款余额

2348.67

328.64

16.3

#住户存款

1535.14

221.67

16.9

非金融企业存款

618.48

89.84

17.0

各项贷款余额

2213.40

345.75

18.5

#短期贷款

166.25

18.19

12.3

中长期贷款

248.29

-0.22

-0.1

  八、教育、科技和人才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54所,在校学生88887人。其中小学49所,在校生40419人;初中26所,在校生17441人;普通高中7所,在校生9804人;职业高中1所,在校生3678人;特教1所,在校生124人;幼儿园68所,在园幼儿15165人;技工校2所,学生2256人。全市在职教职工9816人。

  全市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6.5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102.46%,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初中三年巩固率均保持在100%。2023年高考再创佳绩,600分以上648人,全省文理科前100名12人(南通市共32人),前1000名82人,高分段人数全省领先。录取“清北”11人,“复交”各15人,南大44人,本一上线率61.3%。2023年南通市中考状元花落海安,全市前20名3人、前100名18人,750分以上高分人数350人,占比6.6%。职教高考本科达线人数103人,本科达线比例44%,再创职教高考新辉煌。

  创新动能持续增强。招引认定科创项目188个,净增高新技术企业90家,新增国家级孵化器1个、博士后工作站8个,省级企业研发平台10个。新设省产研院(海安)技术转移转化基地、海安南通大学高端纺织研究院、固废资源技术研发中心,完成产学研合作项目286个,新增原创性科技成果21个,荣获省科学技术奖5项,其中国际科技合作奖1项。获评省科普示范县(市)。质量强市成果丰硕,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快维中心、省级变压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获评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市)。新认证江苏精品5个,铁锚科技获省长质量奖。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22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个,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优势企业2家。

  树牢人才引领发展理念。与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江南大学、扬州大学、南通大学等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出台新一轮“人才强市30条”,引进高层次人才126人,其中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32人。新增海安籍院士1人。评选首届“海安名匠”,17人入选省“双创人才”。

  九、卫生、文化和体育

  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17家,其中,医院52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22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家,卫生监督所1家,120急救站1家,非急救转运站1家,门诊部、诊所119家,其他医疗卫生机构4家。医疗机构总床位6259张,其中,医院床位5374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床位865张。卫生技术人员6471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2578人,注册护士2690人。

  全市拥有区镇综合文化站10家。博物馆、纪念馆4家。文物保护单位1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5处、市级6处、县级3处。拥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1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7个。图书馆藏书量(不含图书馆分馆及农家书屋)52.66万册,全年阅读量80.05万人次。博物馆接待量20.91万人次。

  全年舞台艺术作品获省级奖5项件,市级18奖项。全年送戏225场,送展览200场,送培训100场。举办农民(社区)艺术节231场,“行万里路、进千家门”惠民文艺演出924场。

  全年建成5片笼式灯光球场,为区镇体育健身公园配套308件健身器材,新增公共体育场地面积26.79万平方米,人均达4.44平方米,新通扬河生态廊道被评为江苏省示范体育公园。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与骨干418名,全市现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505人,晨晚练健身点1643个。举办海安市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首届社区运动会、海安市2023魅力滨海半程马拉松、海安市3人制男子篮球联赛、海安市健身气功、八段锦网络公开赛、全民健身月主题活动等129场群众健身体育赛事活动。承办国家级赛事2项、省级赛事5项。培养志愿服务骨干500余人,服务群众4000多人,免费为4538名群众进行国民体质监测并开具运动处方,城乡居民体质测试合格率达93.8%,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50.34%。累计销售体育彩票2.5亿元,获得省级体育产业奖励资金110万元、省市级办赛补助283万元。

  十、人民生活、社会保障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842元,增长6.0%。其中,工资性收入27170元,增长6.1%;经营净收入8274元,增长4.0%;财产净收入3351元,增长6.6%;转移净收入9047元,增长7.7%。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838元,增长8.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012元,增长5.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577元,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44元,增长7.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953元,增长10.5%。

  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支出情况

指标名称

城镇常住居民

农村常住居民

总额(元)

增速(%)

总额(元)

增速(%)

可支配收入

60012

5.2

31944

7.1

#工资性收入

34563

5.8

17512

5.8

经营净收入

9572

2.3

6578

6.9

财产净收入

4944

5.6

1270

8.5

转移净收入

10933

6.0

6584

10.7

生活消费支出

35577

6.9

26953

10.5

#食品烟酒

10046

6.6

8023

10.0

衣着

2756

6.4

1377

3.8

居住

6027

0.3

4675

5.1

生活用品及服务

2012

3.0

1735

5.8

交通通信

5188

9.2

3908

9.7

教育文化娱乐

5907

12.3

4458

18.8

医疗保健

2445

10.1

2056

15.2

其他用品和服务

1196

10.5

721

22.8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15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017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504人。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2251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217人,创业培训1445人。支持成功自主创业2675人,为119名创业者提供富民创业担保贷款2215万元。建成1家“零工市场”、8家“零工驿站”、8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开发624个基层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低收入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8115人,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483.76万元。

  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1.39万人、18.89万人、16.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5.92万人。

  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31家,其中公办社会福利院1家,农村敬老院16家,民办养老机构14家。养老床位6593张,实际入住老人1987人。年末全市在册城镇低保对象225户290人、农村低保对象4398户5795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3411人、城市“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19人。全市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3458对,补领婚姻登记证1301对,离婚登记939对,离婚补领129本。

  注:[1]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相关部门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问题,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部分指标数据因统计口径调整,较上年不具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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