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县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年末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5426.7平方米。14家乡镇(街道)文化站场馆实现政府购买、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全覆盖,其中一级文化站5个,二级文化站3个,三级文化站6个。完成125个“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4个文化驿站、16个乡村博物馆建设。成立衢州首个非遗学院,建立完善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非遗项目名录体系。目前我县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9项,市级非遗项目68项,县级非遗项目177项,非遗传承保护(教学)基地41个,市级非遗体验基地2个。共有省级非遗传承人7人,市级非遗传承人31人,县级非遗传承人87人。
年末全县有广播电台1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100%。电视台1座,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100%。共有县级以上文保单位58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图书馆图书藏书量471千册,比上年增长2.5%。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32家,其中县级医院3家(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中心)卫生院16家,民营医院7家(常山贞元医院、民康医院、常山第三医院、常山安康医院、常山眼科医院、常山第二医院、侨爱医院),其他医疗机构3家(疾控中心、浙江省第三监狱医院、县120急救指挥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院分院)143家,门诊部2家,个体诊所44家(其中中医诊所11家),医务室14家。核定床位共1866张,每千户籍人口床位数7.1张。卫健系统共有在编专业技术人员1356人,其中正高职称92人,占比6.8%;副高职称161人,占比11.9%;中级520人,占比38.3%。全县有注册执业(助理)医师数1040人,护士数1004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分别为4.0、3.8人。全县公立医疗机构业务总收入为6.7亿元,门诊服务141.4万人次,住院50920人次。
完善全县足球场、篮球场、乒乓球场、村级室内健身房、全民健身路径等基层体育设施,村社全民健身活动站点普遍建成。年末全县共有体育场地1332个,其中足球场(含五人、七人制足球场)38片,篮球场319片(含灯光篮球场47片),羽毛球场75片,网球场3片,乒乓球场267片,排球场50片,社区多功能运动场47个,百姓健身房34个,全民健身路径357处,健身步道91.7公里。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8平方米以上。举办中国龙舟公开赛、中国山地自行车公开赛、省木球锦标赛、省无线电测向锦标赛、省青少年山地自行车冠军赛、市游泳锦标赛等多场市级以上比赛。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3年底,全县户籍人口总户数为124586户,比上年减少62户,总人口(不含服现役人员)336266人,平均每户2.7人。其中,男性174077人,女性162189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8%和48.2%,性别比为(女=100)107.3。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627人。
2023年,全县办理出生登记1709人,比上年减少76人,出生率为5.1‰,比上年回落0.2个千分点。死亡2099人,比上年减少83人,死亡率为6.2‰,比上年回落0.2个千分点;其中男性死亡1216人,女性死亡883人。全县人口自然下降390人,比上年增加7人,自然增长率为-1.2‰。全县城镇人口110882人,乡村人口225384人,分别占总人口的33.0%和67.0%。全年省内外迁入767人,比上年增加90人;迁往省内外2011人,比上年减少69人。全县总人口按年龄段分布构成为:0~17岁55076人、18~34岁60301人、35~60岁137161人、60岁以上83728人,分别占总人口的16.4%、17.9%、40.8%和24.9%。其中:百岁以上老人30人,比上年增加5人。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206元,比上年增长6.9%。按常住地分,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2269元和31266元,增长5.7%和7.8%。全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915元,增长9.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456元,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242元,增长11.0%。
图2 2018-2023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元)
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9.5%。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27837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1269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31844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14994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54680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11574人,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4027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共65905人,当年减少6074人。实体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338396人。
全年有7395户(9308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镇低保303户(369人),农村低保7092户(8939人),年累计支出低保金10017.7万元。6月1日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1100元/月·人。全年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74人,救助金额39.7万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6月1日起实施提标,统一调整为1430元/月·人,共支出特困供养资金1259.3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94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606万元。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240对、离婚登记472对、补领结婚证2482件、补领离婚登记证36件、收养登记6件,“婚育户”一件事联办数976件。
十二、资源和环境
常山港流域地表水质100%符合水功能区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符合要求,国考断面、出境水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类标准,其中I类出境水占比44%,14个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首次全面达标;城区环境空气持续改善,优良率达98.6%,城区PM2.5浓度均值为25微克/立方米。
十三、城市建设
全县建成区面积18.5平方公里,城区(县城)人口约8.4万人。全县污水处理率98.3%,生活垃圾处理率100%。全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1平方米。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或快报统计数据。
2.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农业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数。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指标范围为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范围为投资额500万元以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