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资源、环境和社会公共安全
初步测算,2023年全市单位GDP电耗降低4.0%,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5.7%。
江山市后溪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Ⅱ类的天数有210天,超标天数(水质类别为Ⅲ类以上)0天,定类指标总磷累计均值为0.096mg/L。2个国控断面,峡口大桥断面水质为Ⅰ类,定类指标总磷累计均值为0.012mg/L;双塔底断面水质为Ⅱ类,定类指标为总磷等,总磷累计均值为0.085mg/L。1个衢州市控和2个县控断面水质和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100%达标。
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8天,AQI优良率为95.3%,同比改善4.3个百分点;PM2.5年均值为32μg/m3,同比下降3.3%;PM10年均浓度56μg/m3;O3第90百分位数130μg/m3;SO2年均浓度9μg/m3;NO2年均浓度为28μg/m3;CO年均浓度为1.1mg/m3。其中SO2、NO2、CO三个指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其它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江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达标率分别达到91.4%和97.7%,工业危险废物填埋率4.8%,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94%,安全利用处置率100%。
全市累计发生各类事故8起,同比下降11.1%,死亡0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4起、死亡0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八年实现“双下降”,无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十三、城市建设
建成区(下同)面积19平方公里,道路面积471.96万平方米。全年供水总量3692.18万立方米,居民家庭用水972.5万立方米,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83升,用水普及率100%。管道天然气用气人口9.07万人。污水处理厂1座,日污水处理能力6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为97.4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绿化覆盖率45.2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85平方米。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标准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
4.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新增就业人口、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等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造林面积方面数据来自市林业局;新农村建设数据来自市农业农村局;全社会用电量、工业用电量数据来自市供电公司;成交额超亿元市场、专利、商标数据来自市市场监管局;网络零售额、对外经济数据来自市商务局;车辆拥有量数据来自市交警大队;旅游数据、图书馆藏书数据来自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江山市支行;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科技方面数据来自市科技局;广播、有线电视方面数据来自市传媒集团;档案方面数据来自市档案馆;卫生方面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方面数据来自医疗保障局;体育竞赛活动方面数据来自市体育局;户籍人口数方面数据来自市公安局;养老机构、床位数方面数据来自市民政局;环境数据来自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社会公共安全数据来自市应急管理局;城市建设数据来自市住建局;公路里程数、交通运输客运量、货运量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