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户籍总人口267227人,比上年年末减少3642人,同比降低1.3%。其中,城镇人口197579人,比上年减少2515人,同比降低1.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73.9%,与上年持平。全年出生人口924人,出生率3.46‰ ,较上年下降0.38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414人,死亡率9.03‰,较上年降低0.2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57‰。男性人口134305人,比上年减少1876人;女性人口132922人,减少1766人;性别比1.01(以女性为100)。
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58元,同比增长0.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16元,增长2.7%。
全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2405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5602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0812人。
全县新增就业人数2370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848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154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21100人。
十、安全生产
全年共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65起,造成死亡人数11人、受伤人数70人,直接财产损失5.0万元;生产安全事故0起;火灾事故139起,直接财产损失134万元。
注:
1. 本公报为初步(快报)统计数据,最终结果将以统计年报数据为准。部分数据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 根据上级统计部门要求,部分数据只提供增速,不提供总量。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使用的部分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提供的部门统计数据,其他数据均来自抚松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