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新增授权专利1680件,比上年下降19.9%,其中授权发明专利93件,增长40.9%。年末共有有效发明专利636件,比上年增长13.8%。全年技术市场成交各类技术合同248项,比上年增加19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9.7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全年新增“专精特新”产品35个。年末企业技术中心72个,本年新增3个;年末共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65个;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69个;企业自愿性认证(包括体系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1808个,强制性认证证书42个。年末有法定计量技术机构4个;全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3.2万台件,制定、修订地方标准2项。年末有地震台站4个,其中省级地震台站1个。
全年普通小学招生0.85万人,在校生5.96万人,毕业生1.06万人;初中学校招生1.04万人,在校生3.35万人,毕业生1.31万人;普通高中招生0.72万人,在校生2.13万人,毕业生0.69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0.52万人,在校生1.35万人,毕业生0.41万人;普通本专科招生0.85万人,在校生2.31万人,毕业生1.11万人;特殊教育招生31人,在校生350人,毕业生18人。幼儿园在园幼儿2.98万人。
十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有文化馆、艺术馆8个,博物馆3个,档案馆9个。公共图书馆9个,公共图书馆藏量127.7万册,比上年增加6.1万册,全年总流通44.2万人次,比上年减少5.5万人次。年末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31个,比上年增加40个。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83%,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63%。
全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923.5万人次,同比下降34.4%;旅游总收入112.1亿元,下降22.4%。年末星级以上宾馆5家,其中五星级宾馆1家。年末旅行社39家,比上年增加1家。国家级旅游景区28个,比上年增加2个。其中,A级旅游景区3个,增加1个;2A级旅游景区2个;3A级旅游景区17个,增加1个;4A级旅游景区6个。
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472个。其中,医院57个,卫生院3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站)8个,妇幼保健院(所、站)7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3个,村卫生室835个,门诊部23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10个,其他卫生机构13个。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7个。年末各类卫生机构床位1.52万张,各类卫生机构人员共1645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239人。在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5190人,注册护士6092人。全年总诊疗人次[18]561.8万人次,出院人数[21]29.4万人。
在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各项体育赛事中,辽阳市代表团获得奖牌26枚,其中金牌10枚,银牌6枚,铜牌10枚。年末拥有单项体育协会31个。全年销售体育彩票2.2亿元,比上年增长43.7%。投入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41万元,比上年下降32.2%。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7640元,比上年增长2.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52元,增长2.8%。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901元,比上年下降2.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384元,下降1.9%。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1.2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9%;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5万人,下降0.5%。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9.6万人,比上年末下降3.0%。其中,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3.0万人,增长2.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6.6万人,下降6.5%。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3.7万人,比上年末增长5.5%,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0.7万人,比上年增长31.7%。年末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4.6万人,比上年增长0.1%,其中农民工7.3万人,增长0.2%。年末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5.4万人;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额2.8亿元。全年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6.8万人。
年末有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101个,均包含养老服务;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床位9113张,其中养老床位8863张。年末有社区服务中心48个,社区服务站680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6亿元,比上年下降10.2%。
十三、人口和劳动就业
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常住人口154.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7.71%。年末户籍总人口170.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1万人。在户籍总人口中,城镇人口75.4万人 ,农村人口94.7万人;男性人口85.0万人,女性人口85.1万人。全年出生人口6077人,出生率3.572‰;死亡人口12654人,死亡率7.437‰;人口自然增长率[21]-3.866‰。全市0~17岁人口18.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比重为10.9%;18~34岁人口28.2万人,占16.6%;35~59岁人口73.0万人,占42.9%;60岁及以上人口50.3万人,占29.6%。
全年城镇就业与再就业2.9万人,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年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8241人。全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7944人次;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55个。年末城镇登记失业17494人。
十四、城市建设、能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城市供水普及率99.7%,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10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2]100.0%,燃气普及率95.4%。年末集中供热面积5022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35万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9.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0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7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0%,比上年增加2.1个百分点。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3]842.8万吨标准煤,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90.1%。
全年水资源总量17.0亿立方米,降水量944.6毫米。全年总用水量8.7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9.6%。其中,生活用水下降1.1%,工业用水下降14.7%,农业用水下降10.3%,生态补水增长1.8%。受监测的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以上;太子河流域干、支流26个断面中,3个断面达到或好于Ⅱ类水质标准,7个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27天,达标率89.6%,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年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低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低3微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