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全市市本级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37元,同比增长5.1%;市本级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02元,同比增长4.1%。
社会保障。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27.13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3.54万人;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4.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3.0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13.2万人;全市离退休21.59万人,其中机关、事业离退休3.24万人,企业离退休18.35万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7.0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25.43万人,城乡居民61.58万人,综合参保率达到96.01%。
社会福利体系。年末全市各类提供住宿服务机构床位达7191张,在院人员3471人,城市低保人数35036人、户数24269户,农村低保人数30960人、户数20236户,临时人数7535人,孤儿人数11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4人。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市乡镇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率达100%。全市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8%,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9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及时报告率100%。
医疗服务质量。调整完善了16个医疗质控中心,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资源整合、分工协作机制,以县级公立医院为牵头医院,与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共同体,实行一体化管理,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市四个县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覆盖。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覆盖率100%,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数量增加到65家,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按要求设置发热诊室,配齐、配足发热诊室医务人员,平均每个发热诊室投入医护人员3人,每个村卫生室至少1名村医在岗,确保“应设尽设”“应开尽开”。
十二、环境保护
年末有自然保护区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5.05万公顷。
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40%,比2021年提高2.20个百分点;细微颗粒(PM2.5)年平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比2021年减少2微克/立方米。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