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财政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8亿元,比上年下降21.5%。其中,税收收入6.93亿元,下降25.2%。在各项税收中,增值税2.43亿元;企业所得税0.88亿元;个人所得税0.35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0.45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52亿元;房产税0.47亿元。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8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亿元,教育支出2.0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14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69亿元,农林水支出1.92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77亿元。
八、科学技术和教育
2022年新增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36家,累计105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9家、雏鹰企业3家,实施“揭榜挂帅”重点科技攻关项目11项,累计转化落地科技成果126项。2022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9户,全区高新技术企业42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25家,实现 R&D内部经费支出8545.9万元(2021年)。2022年全区商标申请264件,授权216件,总数1729件;贯标企业1家,培育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有效发明专利101件。落地转化科技成果31项,技术合同成交额1.3亿元。柔性引进高端人才200人。龙城区成功获批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启动建设。
2022年,全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全区独立设置幼儿园共有 71 个,幼儿园及幼儿班人数 5740 人,幼儿园教职工811人。全区小学 31 所,小学在校生10529人,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全区初中 9 所(其中民办初中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1所,初中在校生 3391 人。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群众文化艺术馆1个,龙城区文化馆分馆9个;公共图书馆1个,龙城区图书馆分馆9个;公共博物馆1个,文艺演出团体3个。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以上,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以上。成功举办“古韵龙城·化石之都”首届文化艺术节,累计开展文化惠民演出50余场。小评戏《钱大发入党》荣获辽宁省第十七届群星奖金奖。
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有序推进,新增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6个,分别是端午节纸葫芦、“金玉兰”绒绣、朝阳玉石雕刻、古建筑砖瓦营造技术、龙城民间绣、马家羊汤,晋升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2个,分别是端午节纸葫芦、黄花滩转塔节,向朝阳市推荐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文化村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小镇1个,分别是黄花滩村和朝阳化石谷景区,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2名。
年末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69个。其中,医院5所,乡镇卫生院5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妇幼中心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1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0家。年末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832张,卫生技术人员中医生564人,护士729人。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取得新成效,制定了《龙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全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行政村100%全覆盖,为5个文化广场更新了健身和运动器材,全区136处体育健身场地、共1090件健身器材已录入全国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龙城籍运动健儿孙永杰夺得全国女子举重锦标赛冠军。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165元,比上年增加753元,增长2.4%。
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8673人,其中:在职参保人员40507人,离退体人员8166人。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请款金额14130万元。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0864人。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数28608人。城乡居民保险保费收入4220万元。养老金支出3124万元。全区工伤参保企业1473户,参保人数22360人。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7717人。全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1022人。全区城乡低保户6028户、10295人,其中:城市低保户1221户、1934人,农村低保户4807户、8361人。
年末共有养老机构13家,其中公办社会福利机构6家,民办养老机构7家。提供收养床位656张,其中公办床位175张,民办床位481张。年末在院养员404人,其中公办年末在院养员74人,民办年末在院社会化养员330人(2023年5月数据)。
十一、人口和劳动就业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22.0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98万人,占72.3%;农村人口6.11万人,占27.7%。城镇化率72.33%。
全年累计新增就业人员3835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33%,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400万元。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
2.公报中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投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4、资料来源:本公报中交通运输等数据来自区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和体育数据来自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财政数据来自区财政局;科学技术数据来自区科技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数据来自区教育局;卫生数据来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养老数据来自区民政局、失业率和劳动就业数据来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口等数据来自市统计局;居民人均收支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朝阳调查队;其他数据均来自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