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市有普通高等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19所,普通高中34所,初中126所,普通小学226所,幼儿园804所。
全年幼儿园在园幼儿69719人。普通小学招生19335人,在校生143521人,毕业生24578人。初中学校招生23922人,在校生74972人,毕业生27580人。普通高中招生14742人,在校生43093人,毕业生14188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5801人,在校生14315人,毕业生3078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12742人,在校生41437人,毕业生9885人。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1313人,在校研究生3755人,毕业生859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594人。
年末全市拥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472户,比上年增加53户。授权专利4790件,比上年增加4.3%。签订技术合同241项,比上年下降41.6%;技术合同登记金额16亿元,比上年增长14.6%。
十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全市拥有艺术表演团体2个,艺术馆和文化馆9个,博物馆7个,公共图书馆8个,图书总藏量367.5万册。全年共组织10场大型文化广场演出,大型群众文化活动10项。
全年全市旅游接待人数3673.6万人次,比上年下降17.3%,旅游总收入249.7亿元,比上年下降17.6%。其中,国内旅游收入249.7亿元,比上年下降17.6%。年末全市有星级宾馆11家,A级景区52个。
年末全市有各类卫生机构(含诊所)1164所。其中,医院、卫生院181所;妇幼保健机构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3所。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100%。全市医院、卫生院总床位21735张。有卫生技术人员2206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258人;注册护士10504人。年末,全市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技术人员336人。
年末全市体育场、馆数量50个。全年承办省级以上体育赛事3项(次)。举办群众体育活动42项(次)。鞍山市被授予“奥运冠军之城”称号,全年鞍山运动健儿在各项体育赛事中获得6项世界冠军和4项全国冠军。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2年全市户籍总人口330.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8万人。其中,市辖区人口142.2万人。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176.9万人,农村人口153.7万人;男性165.0万人,女性165.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分别为49.91%和50.09%。全年出生人口1.21万人,其中,男性0.62万人,女性0.59万人,出生率为3.65‰;死亡人口3.2万人,死亡率为9.56‰;自然增长率-5.91‰。
2022年年末鞍山市户籍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标 | 年末数(人) | 比重(%) |
全市户籍人口 | 3305662 | 100.0 |
其中:城镇 | 1768828 | 53.5 |
乡村 | 1536834 | 46.5 |
其中:男性 | 1649735 | 49.91 |
女性 | 1655927 | 50.09 |
其中:0—17岁 | 397892 | 12.0 |
18—34岁 | 562677 | 17.0 |
35—59岁 | 1387368 | 42.0 |
60岁及以上 | 957725 | 29.0 |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767元,比上年增长1.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34元,比上年增长3.8%。
年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94.7万人,征缴保险费35.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1.7万人,征缴保险费28.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3万人,征缴保险费6.9亿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2万人,比上年下降20.9%,征缴保险费2.4亿元,比上年增长5.8%。
年末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总数为46949人。其中,城镇18301人,农村28648人。城区(含开发区)城镇低保标准为747元/月,海台岫城镇低保标准为71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10元/月。年末,社会福利机构有215个,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21407张。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3亿元,比上年下降12.9%。
新增就业人数3.9万人,比上年下降2.6%。
十三、公用事业、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年供水总量13362万吨,比上年下降6.2%;城市用水普及率为100%。煤气供气总量14136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9%;天然气供气总量7958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1%。
年末城市实有道路长度1610.3公里,比上年增加0.9%;实有城市道路面积324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9%;城市人行道面积462.5万平方米。市区绿化覆盖面积7375.3公顷;绿化覆盖率41.6%。
全年空气污染指数Ⅱ级以上(优良)天数329天。其中,Ⅰ级(优)天数136天。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为1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增长7.7%;二氧化氮年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7%;一氧化碳年均值为1.6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5.8%;可吸入颗粒PM2.5年均值为3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8%;PM10年均值为5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5.9%。市区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分贝。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关停、治理污染企业301户。全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5.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仍保持为100%。
注释:
1.本公报中2022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为快报数据。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2022年数据以修订后数据为计算依据。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军工和国防项目。
7.因政策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物价、城乡居民收入等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鞍山调查队;进出口等数据来自市商务局;邮政业务数据来自市邮政管理局;财政、税收数据来自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鞍山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市金融发展局;专利、科技成果等科技数据来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数据、体育数据和旅游数据来自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卫生、疾病控制数据等卫生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新增就业人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数据来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社会福利等数据来自市民政局;用水、用燃气、道路面积、绿化等数据来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交通业务等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监测等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