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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2年新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十一、城市建设

  城乡建设持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道路工程已开工45个村,共完成路床开槽379公里,石渣垫层337公里,水稳基层218公里,沥青面层114公里。亮化工程94个村,工程总量7330盏路灯全部安装完工。老旧小区计划改造13个小区,共178栋住宅建筑,涉及9738户居民,改造面积约61万平方米。城乡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京沈客专新民北站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新建高铁二路东段延伸至高铁一路并与高铁街连接,长约1100米,宽22米;新建高铁街道路,全长约1095米,宽28米;吉隆街750米的道路建设。巷道改造工程,维修改造新柳街道东郊社区工惠路、工长路、盐长路、工发路、胡新路、陵园路六条巷道,总计道路长度3800米,总面积15200平方米。市府路西段(环卫路)部分改建车行道4427.09平方米。胡台镇(中心镇)道路建设工程已完工,完成胡台镇产业园区亮化改造工程,更新太阳能路灯,共466基。通武线(胡台至瓦房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全部完工,新安装护栏23.096公里。新建雨、污合建泵站南郊、铁北排水泵站两座。

  十二、科学技术

  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工作。企业R&D投入的增量、占比、增幅等在县域组排名第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已获批38家;高新技术企业已获批19家;已获批瞪羚企业2家、雏鹰企业2家,潜在独角兽企业1家。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完成0.89亿元。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场次8次,服务企业80家,完成本级众创空间载体1家。

  十三、教育和卫生

  幸福教育深入开展。稳慎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完成38所学校党组织换届。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评选出沈阳市师德先进个人4名、师德标兵2人、骨干班主任5人。加强安全教育力度,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开学“安全第一课”等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双减”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校园阳光体育运动持续开展,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学生艺术素养明显提升,课后服务开展率和达标率均达100%。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2022年招聘新教师115人,全年共有4000人次参加教师培训,评选市县先进教师100人,交流校长11人、交流教师61人。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幼儿园总数达到110所,其中公办园44所,民办园66所。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对22所中小学的防水和管网进行了维修改造。全市2406名高中毕业生、5538名初中毕业生顺利参加高考和中考,圆满完成招生考试任务。

  健康新民加快建设,26家乡镇卫生院完成医共体内网合并,142个村卫生室实现高品质一体化管理。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中医院实现盘活升级,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部建设完成。新疾控中心投入使用,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启动搬迁,辽西北传染病慢性病治疗中心项目开工建设。整合医疗资源,与央(国)企进行“央地”合作的新模式。加强孕产妇管理,提高早孕建册率、访视率;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提倡自然分娩,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继续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并完成农村及城镇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项目和农村孕产妇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指标要求; 0-6岁儿童眼保健覆盖率95%以上。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全市开展春夏季、秋冬季灭蚊、灭蝇、灭鼠消杀活动。落实《沈阳市控制吸烟条例》,继续推进党政机关无烟环境建设,实现无烟党政机关全覆盖。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完成卡介苗接种及适龄儿童十二周阳转调查工作。

  十四、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34元,增长2.8%。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9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1.9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8.15万人。城乡低保共有5868户、9129人。其中,农村低保4823户、7884人;城市低保1045户、1346人。全年共发放临时救助金106.44万元,救助1575人次。特困2709户2879人,其中城市三无人员87户88人,分散供养2212户2374人,集中供养410户417人,全年生活补贴发放3474.64万元。加快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7436人,全年发放1358.1万元。全市共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3人,全年发放178万元。90岁以上高龄老人共计1490人, 90-99岁1469人;100岁及以上的21人,全年发放高龄补贴资金380万元。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扩大。全市建立1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4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村。8家中心敬老院和7家民办养老院,共接收养员719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8人次,其中站外救助人131次,站内救助人67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今年招录社区工作者216名。

  十五、人口与就业

  2022年,全市户籍人口64.1万人。在户籍人口中,城镇人口16.2万人,乡村人口47.9万人。男性人口32.2万人,女性人口31.9万人。0-17岁人口7.6万人、18-34岁人口11.5万人、35-59岁人口28.2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16.8万人。

  城镇新增就业4125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控制在2568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43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64人;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7098人;扶持创业带头人95人,带动就业525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221万元。截止年末,来新留新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1321人,征集大学生岗位信息1024个,离校未就业率达到92.1%以上,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达到60人。招录大学生基层岗位60人,“三支一扶”工作人员7人。收发档案1100人次。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发放援企稳岗资金781万元,惠及企业832家、职工1.6万人。处理涉及农民工工资各级投诉48件次,涉及农民工1237人,涉及资金3477.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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