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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2年康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十、教育

  2022年末,在校学生数29532人。全县幼儿园43所,在园儿童4707人;小学6所,在校生12488人;初中17所,在校生7502人;高中2所,在校生4768人;特殊教育1所,在校生67人。

  十一、文化、旅游、卫生

  年末全县文化馆 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全县国家级旅游景区9家,其中A级旅游景区1家,AA级旅游景区3家,AAA级旅游景区5家。全年接待游客21.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0.32 亿元。

  2022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377个。其中,医院7个,乡镇卫生院15个,村卫生室289 个,门诊部(所)6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其他医疗卫生机构1个。年末实有床位0.17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61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99人,注册护士533人。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33元,比上年增长3.0%。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66元。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0.5亿元。其中,城镇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0.08亿元,808户、1160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0.44亿元,4974户、8353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6户、21人享受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211户、400人享受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

  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改造社区养老服务站2 个。到2022年末,全县养老机构13个,床位1623张,入住养员427人。

  社会保障更加有力。低保标准实现城乡统一,农村低保标准提高32%。克服财政压力,积极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欠缴问题。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康平爱心超市投入运营,联动市内六区开展爱心帮扶活动。退役军人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被市委授予“双拥模范县”称号。

  十三、人口与就业

  2022年末,户籍人口33.1万人。户籍人口中,城镇人口8.6万人,乡村人口24.5万人;男性人口 16.5万人,女性人口16.6万人。

  2022年,舒心就业扎实推进,打造“舒心就业岛”试点小区8个,新增城镇实名制就业2748人、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6516人,开发公益性岗位77个。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农业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资料来源:

  农业机械总动力等数据来自县农业农村局;交通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中心;户籍人口等数据来自县公安局;邮政业务数据来自县邮政管理局;旅游、文化数据来自县文化旅游中心;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康平分行营业管理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标准、社会福利等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来自县政府报告;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健局;就业、失业数据来自县政府报告;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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