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资源和环境
全社会用电量。全市全社会用电量236.5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3.3%。生产用电220.2亿千瓦时,下降3.9%。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3.4亿千瓦时、增长4.7%,第二产业用电量197亿千瓦时、下降4.5%,第三产业用电量19.8亿千瓦时、增长1.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6.3亿千瓦时,增长4.8%。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11.9亿千瓦时、增长6.7%,乡村居民用电量4.4亿千瓦时、与上年持平。
图5 2018—2022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
环境保护。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4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4.3%。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98%。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100%,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注释:
1. 本公报中2022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 全市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涉及历史年份全市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等有关数据,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及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