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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庆安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六、财政、金融、科技

  财政收支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125万元,增收2,553万元,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6.6%。其中,税收收入15,738万元,减收8,171万元,同比下降34.2%。非税收入完成25,387万元,增收10,724万元,同比增长73.1%。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66,934万元,同比增长29.6%。民生支出322,29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7.8%。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62万元,增长17.4 %;卫生健康支出28,621 万元,增长12.4 %;住房保障支出 8,723万元,增长17.3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586万元,增长239.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1,115 万元,增长40.6%。

  金融市场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848,471万元,同比增长12.8%。贷款余额685,292万元,同比增长2.35%。

  科学技术2022年全县有研发项目企业6户。研究开发费用9290万元,比上年增长16.4%。全县申请专利20件,其中发明专利3件。年末有效发明专利23件;年末拥有注册商标95件。

  十、人民生活

  居民收入。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427元,同比增长4.4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27元,同比增长3.5 %。

  注释:

  1.本公报中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2016年-2020年为十三五期间)。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各行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涉及历史年份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各行业增加值等有关数据,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及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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