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区共有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47个,拥有床位数2621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6543人,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312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0231人。
九、城建 、环境保护
全区建成区面积18.56平方公里,城市道路总面积达到349.8万平方米,道路长度达到149.8公里。公共水厂日综合生产能力为3万立方米/日,城区使用自来水人数达18万人。天然气供气总量达到1703.1万立方米,用气户数7.8万户,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达到680吨;城区使用石油液化气户数2.6万户。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943万平方米。
全年总有效监测天数364天,其中优良天数330天,轻度污染24天,中度污染7天,重度污染3天。优良率90.7%,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II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环境质量总体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