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公安局2021年人口统计(不含红色边疆农场),全县总户数40455户,全县总人口79970人。男性人口40546人,女性人口39424人。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31817人,乡村人口48153人。人口出生率2.93‰,死亡率5.4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3‰。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继续提高。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12元,比上年增长7.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28元,增长11.1%。
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年末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2917人;工伤保险6504人;生育保险8434人;职工医疗保险13636人,其中,在职8434人,退休5202人,其中:企业在职3038人,事业在职3605人,机关在职1791人,企业退休2272人,事业退休1966人,机关退休964人;参加养老保险34115人,其中:企业养老参保人数9810人,机关事业养老参保人数4364人,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数19941人;养老保险享受待遇共计18630人,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6289人,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2794人,城乡居民领取待遇9547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3231人,常住人口参保率109.15%。
2021年,我县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17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551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152人。城镇实有失业人数53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1%。
十一、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工作正常开展。2021年末,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共有25人,环境监测站1个。全县自然保护区2处,分别是:孙吴县胜山要塞森林公园,面积为13828公顷;黑龙江孙吴红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21584.47公顷。2021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城镇饮用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优良天数占比达到97.3%,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05%。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数。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指标范围为主营业务年收入2000万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指标范围调整为投资额500万以上项目;企业资质等级在三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
5、对外贸易、旅游、交通运输、财政、金融、教育、卫生、文化、环境、人口、就业、社保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