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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1年绥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县森林面积39376.1公顷,森林覆盖率11.7%。省级自然保护区 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56452.71公顷,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面积570公顷。

  我县空气环境质量良好,空气质量达标的监测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95.5%。pm2.5、pm10颗粒年平均浓度分别为19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我县地处黑松两江交汇平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常年维持在Ⅲ类水体。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全年稳定运行,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优良,是国家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省级生态示范县。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各行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涉及历史年份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各行业增加值等有关数据,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及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军工和国防项目。

  5.本公告指标统计口径为全口径(含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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