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比赛。全市运动员在全国各类比赛中获得金牌26枚,全国比赛25枚,全省比赛1枚。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308元,比上年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24元,比上年增长11.5%。农村住房砖瓦化率达到93.31%,比上年提高1.69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3650人,比上年下降1.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4850人,比上年下降0.8%;参加失业保险人数9548人,比上年下降10.5%。年末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67人。城镇居民(不包含农垦)得到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626人,比上年下降14.7%,城镇居民(包含农垦)得到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402人;农村居民(不包含农垦)得到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05人,比上年增长0.7%,农村居民(不包含农垦)得到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05人。
社会福利。全市拥有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8个,拥有床位1254张,收养473人。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全市总人口、非农业人口、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为公安局户籍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