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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1年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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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年原保险保费收入[19]35.4亿元,比上年增长0.7%。其中,财产险原保险保费收入9.5亿元,下降6.7%;人寿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9.6亿元,下降3.8%;人身意外险原保险保费收入0.6亿元,增长3.6%;健康险原保险保费收入5.6亿元,增长3.6%。全年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总额14.0亿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6.3亿元,增长1.5%;人寿保险赔付支出6.8亿元,下降49.6%;人身意外险赔付支出5.1亿元,增长17.3%;健康保险赔付支出2.4亿元,增长9.7%。

  年末有银行机构20家,营业网点392个;开业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21家;融资担保机构6家;证券营业部8个,境内上市公司2家;保险机构38家,营业网点134个。

  十、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科学技术支出1.0亿元,比上年增长5.8%。本年新增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个。年末共有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24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个;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24个,其中省级78个。全年新增授权专利2097件,比上年增长51.9%,其中授权发明专利66件,增长22.2%。年末共有有效发明专利559件,比上年增长10.9%。全年有4项成果荣获省科技进步奖。全年技术市场成交各类技术合同58项;技术合同成交额8.7亿元,比上年增长9.0%。全年新增“专精特新”产品8个。年末共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75个;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37个;企业自愿性认证(包括体系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1662个,强制性认证证书34个。年末有法定计量技术机构4个;全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6.9万台件,制定、修订地方标准10项。年末有地震台站4个,其中省级地震台站1个。

  全年普通小学招生0.94万人,在校生6.2万人,毕业生1.1万人;初中学校招生1.1万人,在校生3.6万人,毕业生1.2万人;普通高中招生6967人,在校生2.1万人,毕业生6470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4334人,在校生1.1万人,毕业生4022人;普通本专科招生6731人,在校生2.6万人,毕业生5645人;特殊教育招生31人,在校生290人,毕业生55人。幼儿园在园幼儿3.2万人。

  十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有文化馆、艺术馆8个,博物馆3个,档案馆9个。公共图书馆9个,公共图书馆藏量121.6万册,全年总流通49.7万人次。年末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00个。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83%,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63%。

  全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1341.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6%;旅游总收入103.9亿元,下降13.7%。年末星级以上宾馆6家,其中五星级宾馆1家。年末旅行社38家,比上年增加1家。国家级旅游景区26个,比上年增加4个。其中,A级旅游景区2个,为本年新增;2A级旅游景区2个,增加1个;3A级旅游景区16个,增加1个;4A级旅游景区6个,与上年持平。

  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548个。其中,医院55个,卫生院35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站)8个,妇幼保健院(所、站)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3个,村卫生室892个,门诊部22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33个,其他卫生机构12个。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7个。年末各类卫生机构床位1.46万张,各类卫生机构人员共1646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084人。在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5269人,注册护士5885人。全年总诊疗人次[20]633.4万人次,出院人数[21]30.2万人。

  在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各项体育赛事中,辽阳市代表团获得奖牌157.5枚,其中金牌50.5枚,银牌52枚,铜牌55枚。全年承接省级以上比赛共计3场。年末拥有单项体育协会31个,社会体育指导站350个。全年销售体育彩票1.6亿元,投入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37.5万元。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68元,比上年增长5.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04元,增长9.8%。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526元,比上年增长17.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682元,增长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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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0.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3.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7万人,下降3.5%。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2.6万人,比上年末下降6.1%。其中,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0.0万人,下降8.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2.6万人,下降4.2%。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2.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1%。全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1万人,比上年增长19.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4.5万人,与上年持平,其中农民工7.3万人,增长0.6%。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5.7万人;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额2.9亿元。全年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6万人。

  年末有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98个,其中养老服务机构98个;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床位9192张,其中养老床位8942张。年末共有社区服务中心529个,社区服务站184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2亿元。

  十三、人口和劳动就业

  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常住人口157.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7.6%。年末户籍总人口171.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0万人。在户籍总人口中,男性人口85.7万人,女性人口85.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6985人,出生率4.079‰;死亡人口12952人,死亡率7.563‰;人口自然增长率[23]-3.484‰。全市0~17岁人口19.4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比重为11.3%;18~34岁人口30.1万人,占17.6%;35~59岁人口73.5万人,占42.9%;60岁及以上人口48.3万人,占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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