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城乡共有低保户2905户,比上年增长3.09%,享受低保待遇人数3974人,比上年增长0.2%。全区共发放保障金1925万元,比上年增加11.27%。其中城市享受低保待遇的有1180户,减少6.27%,人数1484人,减少9.57%,年累计发放保障金1002万元,增长0.2%;农村享受低保待遇的有1725户,增长10.65%,2490人,增长7.1%;发放保障金924万元,增长26.58%。全年发放各类救济补助款217.1万元,救济各类人员4138人次。全区工矿商贸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2人。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环境保护
年末全区总户数63657户,户籍人口164348人,比上年减少1152人。按性别分,男性人口81621人,女性人口82727人。按居住性质分,城镇人口74546人,乡村人口89802人。按年龄分,18岁以下人口15536人,18-35岁人口27613人,35-60岁人口71241人,60岁以上人口49958人。全年出生人口646人,死亡人口1693人,出生率3.9‰,死亡率10.3‰,人口自然增长率-6.37‰。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8.4:100。全区城市化率45.4%。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576元,增长7.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881元(全市),增长13.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18元(全市),增长9.6%,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152元(全市),比上年增长10.6%。
全区重点工业废水排放量77.88万吨,COD(化学耗氧量)排放量40.572吨,氨氮2.39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534.165吨,氮氧化物861.768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5天,比上年减少5天,空气质量达到及好于二级的比例为94.5%。可吸入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28微克/立方米,下降3.4%;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48微克/立方米。
注: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或初步核算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据为公安局户籍人口数据。
振安区统计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