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2020年数据以修订后数据为计算依据。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军工和国防项目。
7.因政策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
8.截至去年7月,省商务局不再提供海关数据。
资料来源:
农林牧渔业数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填报;财政、税收数据由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填报;专利、科技成果等科技数据由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填报;教育数据由区教育局填报;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数据、体育数据和旅游数据由区文旅局填报;卫生、疾病控制数据等卫生数据由区卫健局填报;人口数据由立山区公安局填报;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人数、失业保险等数据由区医疗保障事务局、区人力资源和就业局填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社会福利等数据由区民政局填报;用水、用燃气、道路面积、绿化等数据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报;公共交通业务等数据由区住建局填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监测等数据由区环保局填报;其他数据均由立山区统计局填报。
立山区统计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