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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1年康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十、教育

  2021年末,全县幼儿园40所,入园儿童5338人。在校学生数25707人。小学6所,在校生13232人;初中17所,在校生7617人;高中2所,在校生4747人;特殊教育1所,在校生111人。

  十一、文化、旅游、卫生和体育

  全县国家级旅游景区9家,其中A级旅游景区1家,AA级旅游景区3家,AAA级旅游景区5家。全年接待游客4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0.6亿元。

  2020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375个。其中,医院7个,乡镇卫生院15个,村卫生室290 个,门诊部(所)6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个,其他医疗卫生机构1个。年末实有床位0.15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61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13人,注册护士505人。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55元,比上年增长9.5%。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4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78元。

  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0.42亿元。其中,城镇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0.08亿元,10360户、13855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0.33亿元,54244户、92932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3户、34人享受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241户、471人享受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

  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改造社区养老服务站5 个。到2021年末,全县养老机构12个,床位1678张,入住养员418人。

  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面完成,兜底保障、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等各项政策有效落实。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取得实效,被市委授予“双拥”模范县。践行“两邻”理念,建设试点社区25个。

  十三、人口与就业

  2021年末,户籍人口33.3万人。户籍人口中,城镇人口8.6万人,乡村人口24.6万人;男性人口 16.6万人,女性人口16.7万人。

  2021年城镇新增实名制就业2145人、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6625人、城镇失业再就业1625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农业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资料来源:

  农业机械总动力等数据来自县农业农村局;交通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户籍人口等数据来自县公安局;邮政业务数据来自县邮政管理局;旅游、文化数据来自县文化旅游中心;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康平分行营业管理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标准、社会福利等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来自县政府报告;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健局;就业、失业数据来自县政府报告;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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