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45041人,16—59岁人口为174537人。
洪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洪雅县统计局
洪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及12个镇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03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386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577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344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522人增加到677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420人增加到1143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773人减少到3445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6226人增加到36409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90年提高至8.42年。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04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116人,文盲率[4]由6.99%下降为4.77%,下降2.2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洪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洪雅县统计局
洪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城乡人口分布及人户分离(流动人口)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4025人,占45.3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1719人,占54.6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3849人,乡村人口减少4832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28个百分点。
图5-1 全县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人
二、流动人口[4]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51992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2497人,省内流动人口为49495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30102人,增长137.51%。其中,省内流动人口增加29142人,增长143.18%;跨省流入人口增加960人,增长62.46%。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即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