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因行政区域调整,珙县人口普查历史数据与目前行政地域差别较大,珙县行政地域同口径人口数据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的历次人口普查。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6]因2019年孝儿镇、上罗镇、曹营镇行政区划调整,2010年孝儿镇、上罗镇、曹营镇常住人口已按调整后行政区划作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