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统计局
乐山市金口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221人,占41.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506人,占58.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3264人,乡村人口减少7166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25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9972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6099人,流动人口为3873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678人,省内流动人口为3195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