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89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8505人,文盲率[4]由5.26%减少为1.96%,减少3.3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39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9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39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根据酉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39个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56260人,占42.1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51078人,占57.8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18614人,乡村人口减少89334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18.38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县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04203人,流动人口为104203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7217人,市内流动人口为96986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县常住人口是指39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9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