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平均受教育年限[5]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50年上升至9.74年。各镇(街道)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9年以上的有4个,其余的14个镇(街道)平均受教育年限均在7-9年之间。
(三)文盲人口
全区人口中,文盲人口[6](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88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2802人,文盲率[7]由 6.1 %下降为3.9% ,下降2.2个百分点。
六、全区城乡、流动人口情况
(一)城乡[8]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8426人,占48.3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44552人,占51.7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9327人,乡村人口减少14778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1.7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9]
人户分离[10]人口为99835人。其中,流出省外人口为5734人,流出省内区外人口为94101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指各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
[5]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 文盲人口是指15周岁及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
[7] 文盲率是指文盲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
[8] 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 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0] 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1] 个别表数据不平是由于四舍五入尾差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