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号公报|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0时全区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45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31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633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27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999人上升为1160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9261人上升为2080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5477人下降为4319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8256人下降为16099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51年提高至10.24年。
三、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1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839人,文盲率由3.73%下降为1.04%,下降2.69个百分点。
第四号公报|城乡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0时全区常住人口的城乡分布情况公布如下: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84128人,占78.4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153人,占21.5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797人,乡村人口减少2258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1.54个百分点。
第五号公报|家庭户人口居住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家庭户人口居住情况公布如下:
一、家庭户住房面积和间数
全区家庭户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5.94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为1.24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长了16.04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增长了0.01间。
二、城乡家庭户居住情况
分城乡看,全区城镇家庭户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3.23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为1.21间,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别增长14.85平方米、增长0.12间。乡村家庭户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56.11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为1.32间,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别增长24.22平方米、减少0.09间。
表5-1 全区城乡家庭户居住情况
单位:平方米、间
地 区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人均住房间数 |
全 区 | 45.94 | 1.24 |
城 镇 | 43.23 | 1.21 |
乡 村 | 56.11 | 1.32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街道且户口在本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性别比:以女性人数为100,计算男性与女性的比例,表示每100名女性所对应的男性人数。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9.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0.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辖区内,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街道的人口。
1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