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42814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12640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30174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88458人,增长162.74%;流动人口增加88458人,增长162.74%。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22个镇(街、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22个镇(街、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