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94726人,占23.21%;15-59岁人口为226942人,占55.61%;60岁及以上人口为86444人,占21.1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1464人,占15.0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2.5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9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99个百分点。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15个镇(街)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55%以上有4个,在50%-55%之间有11个。
15个镇(街)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5%有12个,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20%的有1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5个镇(街)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5个镇(街)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99777人,16-59岁人口为221891人。
广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广宁县统计局 广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5个镇(街)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60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40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538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589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268人上升为455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323人上升为1078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6878人下降为4542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8256人上升为28399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55年提高至8.92年。
15个镇(街)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9年以上有1个,在8年至9年之间有14个。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35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422人,文盲率[4]由2.30%下降为2.03%,下降0.27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5个镇(街)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5个镇(街)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县内15个镇(街)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广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广宁县统计局 广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4249人,占40.2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43863人,占59.7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945人,乡村人口减少2377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3.38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4]为59106人,其中,外省流入人口为8132人,省内流动人口为50974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35026人,增长145.46%。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5个镇(街)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5个镇(街)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