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22305人,占81.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72288人,占18.32%。与2010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806人,乡村人口减少1884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4.09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区常住人口[3]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72649,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101634人,流动人口为71015人,外省流入人口为24263人,省内流动为46752人。
与2010年我区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5]增加99463人,增长135.9%;流动人口增加37478人,增长111.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城区内7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城区内7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低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