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口受教育情况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29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95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888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951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531人上升为935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567人上升为1184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541人下降为3467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1699人下降为30556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4]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6.64年提高至8.44年。
(三)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80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3513人,文盲率[5]由10.40%下降为5.63%,下降4.77个百分点。
五、城乡[6]人口情况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5538人,占50.7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1955人,占49.2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485人,乡村人口减少4902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4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